陕西省胡蜂伤人映射生态失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8 18:40:31
马蜂伤人,基层几乎无抵抗能力
10月2日陕西省卫生部门透露,位于该省南部秦岭腹地的安康、汉中、商洛3市,目前已有1675人被胡蜂蜇伤,致41人死亡。该省目前仍在住院治疗的206人中,37人病情危重或较重。
记者从陕西省卫生厅了解到,陕西卫生部门抽调西安交大一附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疾控中心的7名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和生物防治医学等专家组成的省级医疗救治指导组已抵达安康市,并紧急调运透析、血浆分离仪等设备,支援、指导患者救治。这些专家们还对定点救治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规范救治程序和技术方案。目前,陕西安康当地的大部分胡蜂蜇伤患者已经治愈出院。
据了解,安康市已成立胡蜂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消防部门已累计出警3000余人次,组建镇、村业余灭杀队,摘除蜂巢700余个。卫生部门也建立了救治绿色通道,确保伤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治疗。当地市、县医院对胡蜂蜇伤患者实行先看病,后结算。县、乡、村还建立了三级胡蜂蜇伤人员日报告制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救治,尽力减少死亡病例发生。
胡蜂伤人和致人死亡,当然应当剿杀和扑灭。但是,在扑杀之前也许应当问问为何胡蜂蜇人致死。对此,专家已经给出了解释。每年9至10月,是胡蜂繁殖、迁居季节,性情变得凶狠和狂躁,对人们在采摘果实、收割庄稼或其他行为的惊扰异常敏感,易发生蜇人事件。如果是这个原因,人们在采摘果实、收割庄稼或其他行为时,就应当避免刺激胡蜂,尤其是在国庆长假和秋季休闲旅游时,应当避免刺激胡蜂,这一点对居住在城市中的人来说更为重要。避免刺激胡蜂的立足点显然是为了保护胡蜂,以维持生态平衡。而且,野外是胡蜂的自然栖息地,也不应当因人为的因素而干扰胡蜂的生存。让其在大自然自由生存,对人和生态的益处尤为巨大。
胡蜂又名马蜂、大黄蜂,相当于昆虫界的老虎、豹子,是一种食肉动物,靠捕食害虫、蜜蜂、蚕类为生。全世界已知的马蜂有5000种以上,中国记载的有200 多种。尽管胡蜂也是蜜蜂和蚕的天敌,但它更是许多农作物害虫的天敌,因为它主要捕食鳞翅目小虫,如棉蛉虫和玉米螟虫等。
胡蜂捕杀害虫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捕杀害虫只取食其中一点,丢弃大部分。这种“多捕少吃”的特点能杀灭大量的害虫,也是其他益虫益鸟所不具备的。只要有一窝胡蜂,就可以基本控制或全部控制住3到5亩地的虫害。所以,胡蜂治虫是一种最为典型的生物治虫的环保方式,相当多的国家已经在利用胡蜂消灭农田害虫,效果既显著,又节约资金、人力和时间,还能不用杀虫剂,保护生态。因此,胡蜂实在是人类粮食增产和创造清洁环境的好帮手。
另一方面,胡蜂的虫媒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世界上大多数作物和植物的繁殖靠两性繁殖。在两性繁殖方式中,除了作物的自花传粉外,大部分是异花传粉。而异花传粉又主要靠两大方式──风媒和虫媒。而蜜蜂,包括胡蜂则是虫媒中最重要的传花授粉者,据统计,蜜蜂和胡蜂承担了80%的传粉任务,保护它们,也就是在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早在2004年,世界自然基金会自然资源保护科学项目负责人泰勒·立克次等人就在《美国科学院院报》撰文指出,虫媒使哥斯达黎加距森林1000米之内的咖啡的产量增加了20%,其中胡蜂、蜜蜂和鸟媒(如蜂鸟等)功不可没。
虽然胡蜂的攻击性强可能伤害人,但只要不招惹它们,它们一般是不会攻击人的。只有对个别确实造成人员伤害、影响人们生活和工作的胡蜂才可以捕杀,因为成人受到5只胡蜂攻击,就可能引发肾衰竭,被20只以上蜇咬会产生全身性毒性,100只以上,就可能致命。
即便是因胡蜂伤人要扑杀胡蜂,利用生物相生相克原理更好,例如用鸟类来杀灭胡蜂。但是,森林的减少会造成蜂类的天敌之一的鸟类减少。因此,胡蜂伤人也反映了生态可能失衡,值得专业人员关注。如果保护森林和鸟类,就会有效抑制胡蜂,减少它们伤人事件的发生。
从2006年起,世界各国,包括中国,蜜蜂和胡蜂大量地离奇死亡,所能找到的原因是,人类使用杀虫剂、病毒、真菌和电磁辐射(包括手机辐射)。蜜蜂和胡蜂的大量死亡已经让世界粮农组织担心,虫媒传花授粉的减少可能引发全球性的粮食减产,从而进一步加剧世界性的粮食危机。
因此,人应当与胡蜂、蜜蜂和平共处,共同维持自然生态的和谐。无论是在田地干活还是到郊外旅游,都要做到井水不犯河水,不要刺激逗弄胡蜂,也不能在没有受到胡蜂伤害的情况下扑杀胡蜂,甚至在受到胡蜂威胁时也要找原因,退让一步,与胡蜂和平共处,不能轻易剿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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